2017年清远市清城区赴广州高校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和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填报校园招聘紧缺适用人才需求信息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保证2017年秋季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定于2016年12月9日—10日到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清城区教育局直属小学和东城街小学教师7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重点高等院校以及省属重点高等院校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生,其中美术、音乐、体育专业的可分别放宽到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州体育学院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历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育硕(博)士生。
2.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学历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四)年龄及身体要求: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薪酬待遇执行。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和清远市清城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qyqcqjy.net)以及华南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共两天。
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交《2017年清远市清城区赴广州高校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考生须预先登陆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清城区教育信息网或华南师范大学网下载,双面打印,贴好相片),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学生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其他事项:
(1)报考者须本人按要求带齐资料到招聘现场报名。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17年清远市清城区赴广州高校招聘教师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三)招聘办法。
采用现场公开招聘的方式。由清城区人社局、清城区教育局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6年12月9日下午至12月10日,共一天半,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考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2.考试要求和办法: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审核考生资料,确定参加考试的对象名单。
(2)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3)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读、说等能力)。考生考试成绩实行100分制,总成绩不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不予录用。考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聘用。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
2.考核:
(1)应届毕业生主要考核其在校的现实表现情况(由毕业学校提供,暂缓就业毕业生由档案托管单位提供)。
(2)非应届毕业生考核内容主要是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安保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3)已婚报考者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未婚报考者须提交未婚证明。
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和清远市清城区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清城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
(七)其他。
1.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城区教育局负责,清城区人社局、区监察局履行指导、监管职责。
3.以上公告由清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
林老师0763—3333000、邓老师0763—3322095
附件:
1.2017年清远市清城区赴广州高校招聘教师设置岗位及招聘人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