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远市委宣传部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市文明办行政辅助聘员和5名“清远发布”专项工作行政辅助类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说明
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是统筹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单位,现招聘工作人员6名。“清远发布”是市委市政府官方微博、微信“双微”政务信息发布平台,现招聘工作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清远市文明办招聘要求
1.自愿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传播、政治学、教育学、心理学、统计学、档案管理等专业。
(二)“清远发布”招聘要求
1.政治素质高,新闻敏感性强,有独立且专业的采访撰稿能力,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传播、中文、政治学、电子商务、动画(动漫)设计、广告设计、美编、电视编导等专业;
3.能根据工作需要轮流值班和上夜班,有较强的执行力和责任心。
(三)综合性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有丰富工作经验和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遵纪守法、团结同事;
2.身体健康,相貌端庄,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日起至2016年1月8日。
2.报名方式:将报名表(自行到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驾驶证、获奖证书等纸质材料的扫描电子版,发送至qingyuanxcb@126.com.
3.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适时以电话和短信方式告知考试时间等。
四、考试方式与成绩计算
此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综合总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五、体检
1.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情况,经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清远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招聘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八、薪酬待遇
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清府办[2012]60号)文件规定,所招人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聘员工资实行年薪制,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安排。
联系人:
1.报名市文明办:王先生,联系电话:3385090;
2.报名清远发布:熊小姐,联系电话:3371635.
此公告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