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符合计生政策。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二)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填写《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则上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4张(同版)及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1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医疗、护理专业)、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社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医疗、护理专业)等。
3、应聘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毕业前的实习不算作工作经验。
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3号区机关办公大楼3号楼202室)。
电话:0763—5819923.
三、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操作考核)、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笔试
1、内容
(1)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卫生综合知识。
(2)管理岗位职员:公共事业管理综合知识。
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
2015年12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时至11:00时。
3、地点
清新区凤霞中学(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环城东路368号)。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应聘者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每一职位的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3、面试内容: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形象气质及举止仪表等情况。
(2)管理岗位职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进入体检环节后,如放弃体检、考核资格者,3年内不得参加清新区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考试。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我局安排(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内容主要为毕业后在社会上的表现情况,其中国有事企业单位在职人员考核其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并在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指导。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将及时在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我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应聘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教育股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本次招聘,经申请获准后可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件的规定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申请人须到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符合《清远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清府〔2010〕59号)有关规定,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列入清新区安置计划的随军家属,符合相关职位要求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优惠办法参照清府〔2010〕59号执行。即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申请人要到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提交《干部家属随队审批报告表》、《随军家属个人简历》、随军家属清新区户口的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期间,因个人原因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聘用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本公告由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http://qxws.qxgd.gov.cn/)
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qxrs.gdqx.gov.cn/)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