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调阳山县公安警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阳山县编委二O一五年第一次会议精神,县决定设立阳山县公安警务综合服务中心,从本县乡镇中小学教师中选调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开选调15名工作人员(男10名、女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3、本县乡镇中、小学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要求具备较强计算机操作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1)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美术、音乐、学前教育、体育专业毕业;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资福利待遇
阳山县公安警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按公益一类事业人员的标准执行,津补贴等按现县公安局在岗在编的事业编制人员的标准执行。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至7月1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止。
3、报名地址:阳山县公安局五楼505室,咨询电话:7802661。
4、提交资料:须由本人携带户口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及县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报名。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诚信报考,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选调方法
(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以及行政管理基础知识等)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考生依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
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体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调办负责。
(四)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选调办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人社局、公安局、教育局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事宜,由选调办负责解释。
阳山县公安局 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山县教育局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