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长期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卫生事业;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四肢健全,无精神病史,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承担日常工作任务;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5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阳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阳山县县城连江大道38号审计局大楼卫计局三楼会议室301),联系人:邹秀花,联系电话:0763-7804230.
(三)提交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
1、《阳山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证、学位证,(本科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相关资格证书;
5、本人近1个月内的计划生育证明;
6、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
7、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阳山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双面打印)。(相关证件复印件附报名表后)。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一)笔试: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由县卫计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监管,县纪委(监察局)监督。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内容:医学综合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
五、成绩公布
聘用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同时在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及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相同分数,再加考实践技能操作,以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相应职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由县卫计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经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阳山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www.yangshanrsj.com)、阳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址:http://www.yangshan.gov.cn/web/jsj/)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在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服务年限未满而申请调出的,一律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人员绩效工资按80%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入编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临床医生,需在3年内考取相应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由县卫计局统一调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不服从组织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者在报名表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阳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