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公务员考试
广东茂名化州市司法局招聘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4-01-08 来源:茂名市化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化州市司法局招聘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化州市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分别是文楼镇1名、平定镇1名。
二、待遇补贴
专职人民调解员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包干费用为每人每月2500元(包括社保);对退休人员聘任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享受基本工资,个人自己要购买意外险,不再享受保险待遇。在办理人民调解案件中,按规定领取“以案定补”补贴。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乐于奉献,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能编辑文档及制作表格;
3.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学历,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
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至64周岁的中国公民;
5.品行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6.镇(街道)登记在册的非财政供养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及调解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聘用;
7.现在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必须办好离职手续,才能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考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5日—1月1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资料交到化州市司法局四楼人事警务股,联系电话:0668--7312759;邮箱报名资料请发邮箱s7312759@163.com(报名表附后),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司法局招考+姓名。报名时需提供、出具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1.《化州市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一份;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以及上述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4.工作简历,其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司法局人事警务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工作人员通知考试。
(四)考试
考试以机试+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计算机表格制作及文字编辑能力,对《人民调解法》的熟悉及运用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先机试后面试,机试过关才能进入下一轮面试。根据机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机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考试总成绩=机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的,递补人选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工作由司法局人事警务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组织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政审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司法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司法局和招聘对象签订聘用手续,安排到相应的基层司法所工作。
1.签订聘用合同。由司法局签订相关合同,合同期面议。受聘用人员的工作须服从化州市司法局的统一管理和调配,聘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并由化州市司法局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聘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称职以上,如该岗位需继续聘用的可续聘。
2.聘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聘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由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自行决定解聘或续聘,聘用期间如有违纪违法的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受聘人员在一年内经双方协调解除聘用合同或辞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可由高到低依次补充人员。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机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4.本公告由化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化州市司法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