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茂名高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及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茂名高新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12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职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公务员职位及人数
高新区管委会: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6名;
七迳镇人民政府:一级行政执法员6名。
(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人数
茂名高新区社保医保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或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聘)范围
公务员选调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事业编制选聘范围:全市范围内从事人社、社保(医保)工作且具有3年(含3年)以上社保(医保)管理或业务经办工作经验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四)选调(聘)条件
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机关工作,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 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与人共事能力;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敬业廉洁,为人低调,甘于奉献;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3.选调公务员须为现任三级主任科员或以下职级层次;选聘事业编制人员须现任管理岗位八级(或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或以下相关职务职称;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5月3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聘)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试用期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及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选调(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2021年茂名高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及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com/gdmmgxxd2021/按提示进行报名。
报考选调公务员在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茂名高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证件;
3.本人独立起草的综合性文稿等文字材料2篇以及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材料;
4.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
报考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茂名高新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证件;
3.本人独立起草的综合性文稿等文字材料2篇以及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材料;
4.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
报名时间:2021年6月6日9时至2021年6月10日17时截止。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后,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系统以考生填写的信息为基础进行数据审核,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三)打印准考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15日8:30至6月18日17:30,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茂名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mmht.gov.cn/)发布。视疫情防控情况,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茂名高新区政务网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高新区政务网公告。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提供的资料如下:
1.报考选调公务员的需提供:
(1)《茂名高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后粘贴相片,需本人签名;
(2)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三年)和相关任职文件复印件(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注“与原件相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
(1)《茂名高新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后粘贴相片,需本人签名;
(2)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三年)和相关文件复印件(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注“与原件相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现场公布。视疫情防控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茂名高新区政务网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七)总成绩计算
根据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选调(聘)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或《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九)考察
由茂名高新区成立专门考察组进行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等,全面考察拟录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根据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列为考察人选。
(十)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聘)人选在茂名高新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十一)递补
本次选调(聘)因体检、考察、公示等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由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组织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十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选调(聘)工作时间调整的,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茂名高新区政务网发布公告。
参加选调(聘)的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选调(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所有考生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达到考点,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如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选调(聘)职位表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年版)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3.联系方式:茂名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局
联系电话:0668—2158091;0668-2766102
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名大道高新段698茂名国家高新区办公大楼317室。
五、有关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3.本公告由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接受高新区纪工委、市监察委员会高新区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未尽事宜可向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咨询。
附件2:2021年茂名高新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茂名高新区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