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开选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高州市市直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高组通〔2020〕37号)和《关于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使用事业编制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问题的批复》(高机编办〔2021〕15号),经研究,面向高州市财政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公开选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选聘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2021年高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开选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高州市财政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学历:大专以上学历;
(四)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要具备利用计算机办公能力;
(六)应聘者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限未满的;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得调动的。
三、选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5月9日9:00至17:0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报名小程序(二维码)(附件3),按提示进行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高州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及学历认证证明、近三年个人考核表、奖惩材料、职称证。以上材料原件按上述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份PDF文件上传。
4.报名期间考生可通知以下网址查阅各岗位报考人数信息(https://www.wjx.cn/report/116302687.aspx)(访问密码:a12345678)。
5.注意事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因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导致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资格初审
由高州市医疗保障局成立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核
1.资格复审地点:高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高州市挂榜路152号8楼)。
2.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10日9:00—12:00。
3.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高州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
(2)身份证原件(核对完即退还本人)及复印件(1份);
(3)全日制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原件(核对完即退还本人)及复印件1份;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核对完即退还本人)、毕业证书及学位复印件1份及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1份。
(4)报考专业技术岗位需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核对完即退还本人)及复印件1份。
(5)近三年个人考核表、奖惩材料复印件1份。
注: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统一用A4纸。
(四)考试
1.当同一岗位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超过1:5时,通过笔试按岗位选聘人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当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少于或等于1:5时,则不再组织笔试,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笔试成绩不列入总成绩。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内容为综合类,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领取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与符合考试人员名单一并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index),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选聘单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选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高州市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七)确定选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将确定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确定为调动对象,请考生密切留意。如果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则按该岗位总成绩高低进行依次递补。
(八)调动和待遇
1、对确定为选聘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2、被选聘人员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岗位的工资政策执行。
四、组织管理
高州市医疗保障局选聘工作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选聘的具体事宜。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州市医疗保障局、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联系电话:高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668-6692139);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6662847)。
附件1.2021年高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开选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