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人才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规定,结合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创办于2015年3月,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位于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安乐东路,校园规划占地516亩,建筑总面积约30万平方米。学院设有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技术、健康管理与促进5个系,开设护理、药学、助产、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药学、医学营养、健康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保健、医学美容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眼视光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市场营销等17个专业,在校生约9000人。
学院坚持“立足粤西,面向广东,辐射全国,服务基层卫生和健康事业”办学定位,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人民健康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对接现代大健康产业,对接产业链设置专业,建立和优化以医药类专业为主体的专业体系,凸显办学的特色,致力培养卫生健康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打造青年学生健康生活的示范单位,把学院建设成为广东省特色鲜明的医卫类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对象
本次现场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由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教学需要制定,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招聘对象共分四类人才,其中第一、二、三类人才招聘对象为学院开设相关专业紧缺人才,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专业技术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具体人才分类如下:
第一类人才:教授或拥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或急需的,可放宽至53周岁。
第二类人才:副教授或拥有副高级职称专业人才,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须具备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学历及相应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第三类人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第四类人才:报考人员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研究生以上学历及相应硕士以上学位,同时具有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
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一般在35周岁以下,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时间界限计算: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工作经历以缴纳社保为依据;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详见《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人才岗位表》(见附件1);
(九)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不符合人才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在本次招聘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舞弊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人才待遇
(一)第一类人才:
1.发放安家补贴3万元;每月给予人才补贴2000元,购房发放一次性补贴8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具体资助额度根据应聘者近五年的教科研业绩,由学院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3.家属安置:学院妥善安排引进人才的配偶工作,联系教育部门协调办理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4.住房安排:对引进的人员,学院根据实际条件提供过渡性住房。
5.优先安排到国内外进修、合作研究和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在职务晋升、评聘方面优先考虑。
(二)第二、三类人才:
1.每月给予人才补贴1000元,购房发放一次性补贴3万元;
2.提供科研经费3-10万元(科研经费具体资助额度根据应聘者近五年的教科研业绩,由学院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3.家属安置:学院妥善安排引进人才的配偶工作,联系教育部门协调办理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4.住房安排:对引进的人员,学院根据实际条件提供过渡性住房。
5.优先安排到国内外进修、合作研究和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在职务晋升、评聘方面优先考虑。
人才补贴按月发放,年限为3年;安家补贴分3年平均发放;购房补贴凭购房合同一次性发放。符合《茂名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茂人社规〔2018〕3号)要求的,学院申请办理市人才补贴,享受市高层次人才补贴的,不再享受上述相应条款所规定的待遇,第一类人才学院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5万元,第二、三类人才学院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2万元。
(三)第四类人才:
获聘人员享受茂名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招聘安排
1.招聘场次:医学类综合专场(南方医科大学)
2.招聘地点:广州市天河体育中心田径副场
3.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0日上午8:00-12:00
考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下午14:30-17:30
签约时间:2021年3月20日-3月21日
七、招聘办法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研究生和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报到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业绩成果材料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现场提交材料,由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进行验核(2021年毕业生毕业证书资料须在考察时提交验核),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者,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不按要求提供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课程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资料审核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对考生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确认,并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考生的学历、成绩、学习表现、是否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综合荣誉等情况,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被确定为面试人选者另行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现场招聘办法及签约
本场招聘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其中第一、二、三类人才根据应聘人员的情况和岗位特点,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面试。应聘人员参加招聘工作组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面试主要以回答问题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教学基本功以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进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人选,然后由现场招聘工作组组织考核。面试和考核合格者即签订有关协议书。应聘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协议生效,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本次现场招聘结束后不作递补。
(四)体检
经面试、考核等程序后,确定体检人选,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应聘人员须在考察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要求的资料。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m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职聘用手续。
八、组织管理
茂名市教育局、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成立现场招聘工作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现场招聘的具体事宜。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教育局所有。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二)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工作组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应聘人员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使、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应聘人员进入招聘现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十、咨询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0668-2902410
游老师 13929712560
蔡老师 15113620211
通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安乐东路1号
电子邮箱:jkxyzzrsc@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gdhvc.edu.cn/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1日
附件1: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