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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茂名高新区选聘高中骨干教师11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0-07-31      来源:茂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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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茂名高新区公开选聘高中骨干教师公告

  茂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茂名市中心城区与水东湾城区的中间点,交通便捷,高铁、港口、机场、高速公路全部在高新区一小时生活圈覆盖范围内。高新区在工业快速发展的同时, 投入大量资金搞好学校的建设,着力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先后获得“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广东省教育强区”等称号,为建设“世界级石油科技新城园林互动的绿色创新园区”提供智力支撑。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全面、均衡、优质、科学发展,今年在高新区七迳中学增设高中部。根据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办法,现决定公开选聘高中骨干教师1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高新区七迳中学位于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迳墟人民路,交通方便,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优美,办学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高中部校区在现有校区外侧的东南面,毗邻茂名共青河新城,四周与茂名市新奥体中心、潘茂名纪念公园、茂名市市民公园,市民会展中心紧密相连。高中部新校区占地80多亩,建成后的七迳中学将是一所布局合理、校园美丽、设备先进、理念前瞻的完全中学。届时学校拥有高中部36个教学班、初中24个教学班,在校生达3000人,为高新区群众、外来务工人员及周边群众子弟提供足够的优质学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德才兼备原则。

  三、选聘岗位及条件

  广东省内在职在编高中教师(见附件1)。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料评审、现场复审、现场面试(试教和答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入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至8月16日,报名者将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或PDF格式扫描文件压缩打包发送到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招聘邮箱:gxrs2158091 @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1.《茂名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6.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在编情况证明。

  报名材料数据不宜过大,原则上不超100MB,邮件名为“报名职位(如:语文教师)+本人姓名”,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资格初查

  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茂名高新区政法和社会事务局共同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查,根据资格初审结果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对象。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岗位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茂名高新区政法和社会事务局组织审核。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等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请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http://www.mmht.gov.cn/)。复审通过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面试及考核

  1.现场面试形式和内容。

  现场面试采取试教+答辩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15分钟,试教时间为15分钟,试教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课程相关内容。答辩时间5分钟。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请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告。

  3.面试的有效证件: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4.考试成绩计算: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其中试教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以上,成绩不达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情况由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茂名高新区政法和社会事务局审定以业绩、专业技术资格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茂名高新区政法和社会事务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进行组织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岗位聘用要求。不符合岗位聘用要求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或地方计生条例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省市等地方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规定的日期计算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http://www.mmht.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选聘人员一旦聘用,服务期不少于5年,未履行服务期承诺的,则承担相应责任。

  六、薪酬待遇及其他优惠

  聘用人员为茂名高新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茂名高新区事业单位编制待遇。其中符合《茂名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有关条件的,按照高层次人才予以认定并发放补助。

  七、组织管理

  选聘工作由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茂名高新区政法和社会事务局共同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茂名高新区政法和社会事务局所有。联系电话: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0668-2158091);茂名高新区政法和社会事务局(0668-2765389)。

  附件:



  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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