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茂名化州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赴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到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7日后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均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
2.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体育场(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1号)
3.要求: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场提交《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登陆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下载,双面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书(2018年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生)、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以及近期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医学类职位且属于2015年及之前毕业的,要同时提交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者,复印件作保密处理,一律不退回。
(二)遴选
各职位根据应聘者的执业资格、学历和其他条件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遴选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均列入面试人选。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
1.时间:2017年12月17日下午14:30-18:00。
2.地点:广东医学大学东莞校区(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3.内容:报考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各职位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面试成绩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末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签约人选;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抽签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总分60%的,不列为签约对象。
(四)签约
入围签约人员需要签订有关协议书(2018年毕业的带备就业协议书),现场决定聘用。签约者属于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约者属于2018年毕业的,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后,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协议生效,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和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视作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尚未获得执业资格证的被聘用者须在被聘用3年内获得执业资格证,否则,不再聘用。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未满五年申请调动或辞职的,严格按签约协议办理。
五、组织管理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化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现场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
0668—7359522(化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668—7229702(化州市卫计局人事股)
1、化州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现场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xls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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