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公安局特警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茂名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警辅助人员100名(男90名、女1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解放军、武警(含公安武警现役部队)服役期满,经批准退出现役的士官、士兵。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退役士官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兵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身高要求:男168cm及以上;女160cm及以上;
(五)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有前科劣迹的;
3、直系血亲和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有参加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茂名市公安局特警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6张和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12日,共三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三)报名地点:茂名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四路51号大院内,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旁)。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体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的程序进行。
(一)体技能测试(100分),占总分的60%。考核内容: 1、散打基本功(30分)。考生自选一段散打动作,把拳法、脚法、倒功等散打动作穿插其中;2、男子3000米跑、女子1500米跑(70分)。
(二)笔试(100分),占总分的20%。考核内容:法律基础知识。
(三)面试(100分),占总分的20%。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体技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
拟聘用人员采取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先体技能测试成绩,后笔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分数线由茂名市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工作由茂名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特警招录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后,茂名市公安局须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生须配合政审人员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1)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
(2)持我单位政审函到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政审证明;
(3)工作单位或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对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情况证明;
(4)计划生育及婚姻状况证明。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将在招聘单位和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保密承诺书及相关手续。
七、薪酬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合格者,每月标准工资2500元,五险一金另行购买。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再续签。
本公告由茂名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警官、何警官 联系电话:0668-2707508
联系人:许警官、柯警官 联系电话:0668-2912633、2912502
茂名市公安局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