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现场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决定2016年12月18日在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现场公开面试招聘112名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化州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广东医科大学现场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者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2017年毕业的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2016年及之前毕业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和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0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均不得应聘。
三、 招聘程序
(一) 报名
1、时间:2016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
2、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体育广场。
3、要求:(1)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2)应聘者现场提交《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及之前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7年的毕业生)、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相2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暂缓就业的,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医学类专业且属于2014年及之前毕业的,需提供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均不退回。
(二)甄选
根据招聘职位人数,对报名考生进行初步甄选,并按招聘职位数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超过该招聘职位数1.5倍时,按计划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筛选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
2016年12月18日下午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电话通知)。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并当场公布。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工作小组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按各个职位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末位成绩相同,则以主评的评分高者优先。
(五)签约
考察合格者即签订有关协议(2017年毕业的带备就业协议书),现场决定聘用。
(六)其他事项
1、签约者属于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含暂缓就业),体检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约者属于2017年毕业的,按时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后,体检合格,协议生效,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属于化州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3、医药类应聘者必须在办理编制和聘用手续后三年内考取相关执业资格证,否则无条件终止聘用合同。
4、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申请辞职、调动等人事手续。
四、组织管理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化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现场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附件1:化州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现场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