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商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茂名市商务局是经济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商贸流通、外贸进出口、招商引资和口岸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通过茂名市同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归纳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
6、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7、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地域不限,茂名市内、外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将安排到茂名市商务局机关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薪酬初定2500元/月,视工作业绩及服务年限相应提高,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由我局统一组织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各占50%计入综合成绩总分。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茂名市商务局人事科(茂名市光华北路10号市商务局办公楼三楼)。
3、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好的《茂名市商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并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1张。有文章公开发表的,请提供复印件。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6日(星期日)上午9时。
2、笔试地点:茂名市商务局8楼会议室。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成绩于笔试结束约一星期后在茂名市商务局网站(http://mmswj.maoming.gov.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末位笔试成绩相同,则均列入面试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人选、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茂名市商务局网站公布。
3、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茂名市商务局网站公布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次序按招聘实际人数1:1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我局支付。入围体检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若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综合成绩由下一位递补。体检结束后,人事科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考核。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茂名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0668)2272056。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茂名市同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到我局机关工作。
咨询电话:(0668)2272056。
茂名市商务局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