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2016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结合各学校教师配备情况,决定从全市在编在岗教师中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8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
采用笔试方式选聘。
二、选聘职位
具体选聘职位详见《化州市2016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
化州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四、选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市第九中学职位的,须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五)2013年9月1日前被录用且具备报考岗位相应层次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市内在编在岗教师;
(六)享受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的教师,在农村学校服务未满5年的,只能报考农村学校职位;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均不得应聘。
五、选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26日上午8:30至7月28日下午5:00。报名时,请登录《化州市2016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http://61.146.233.115:801)网上报名系统,并按网上报名系统的提示进行报名。
1、应聘者必须征得所在学校同意,由学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证明式样见附件2。
2、应聘者限报一个与所学专业对口的职位。如果所学专业与选聘职位不完全对口的,不受理报名。
3、网上填写《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4、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应聘者通过网上报名后,请于2016年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化州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参加资格审核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同意报考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一票否决表”)。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相应职位的现行高中课程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各占10分,相应职位的现行高中课程知识占8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1、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请于2016年8月3日上午8:30至8月4日下午5:00,登录“化州市2016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责任自负。
2、笔试成绩在化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入围的公布准考证号、姓名、学历、职位、成绩,未入围的只公布准考证号、学历、职位、成绩)。
(四)确定选聘人选
分选聘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
1、为了均衡各学校师资,当同一所学校教师应聘相同学科职位的入围人选多于1人时,则按成绩排名,只能从该学科职位入围人选中选聘调入1人。
2、当同一职位末位成绩相同时,参加工作时间在前的优先;参加工作时间同一年的,教师职称较高者优先;如以上资历条件均相同,则均确定为入围人选。
3、当选聘职位出现空缺时,所空缺职位根据相应职位应聘者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当同一职位递补入围的末位成绩相同时,则按以上第2点办法确定递补入围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拟选聘名单在化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聘用手续。
被选聘人员根据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重新确定岗位等级,核定工资。如果选聘学校没有相应的岗位空缺,只能按低一层级岗位聘任。如低一层级没有岗位空缺的,再按下一层级岗位聘任,依此类推,最后按最高学历确定聘用岗位。
化州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