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茂名市化州市特殊教育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公开招聘特殊教育专业教师3名,现予公告:
一、招聘职位
化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3名。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含已毕业并办理了暂缓就业协议者)大专以上特殊教育类专业优秀毕业生;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均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至4月22日。请应聘者采用网上发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填写《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后一并与身份证、就业推荐书、学业成绩表、获奖证书、毕业证(暂缓就业者必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者必须提供)等资料,扫描成照片或PDF文件,压缩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hz7222465@163.com.
(二)资格审核
应聘者通过网上发电子邮件报名后,请于2016年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携带《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就业推荐书、学业成绩表、获奖证书、毕业证(暂缓就业者必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者必须提供)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化州市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化州市河西街道北岸广海路市教育局四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同时提交近期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通过资格审核的,确认为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和提问的形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说课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效果,提问主要是回答评委的提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请面试对象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8:30准时到化州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对象务必带齐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证件携带不齐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成绩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化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入围体检的公布准考证号、姓名、学历、成绩,未入围的姓名用“*”代替)。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果学历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也相同的,采用抽签办法确定名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照上述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其缺额根据应聘者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确定体检对象的办法依次等额递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化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才能申请调动。如不服从安排或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计发工资。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享受公办教师待遇;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联系电话:0668—7359522(化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7228618(化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教育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