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面向全市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拟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务员3名。
二、选调条件
(一)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乡镇公务员必须符合有关转任条件),副科(含)以下职务;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三)具有良好的文字基础,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
(四)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热爱政法工作,有基层工作经历优先;
(五)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5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月25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名地址:茂名市油城五路28号大院7栋3楼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政治处,邮政编码:525000,联系人:陈平、张彩霞,联系电话:0668-2910131(含传真)。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在网站上下载)。
2、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3张。
5、本人独立撰写的文章2篇。
(注: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统一用A4纸。邮寄报名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可在参加笔试时带来确认。)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核。我委将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其本人参加笔试。
(二)笔试。内容分2项:1、根据材料写一篇文章。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2、实地调研。在市内选点组织一次实地调研,调研结束后,独立完成一篇调研文章。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作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根据笔试2项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1.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回答面试官的1个提问,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面试后,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五)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市委政法委政治处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六)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提出选调人选。
(七)审批录用。将确定的拟选调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调动手续。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