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南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社会雇员的公告
缓解我区社区矫正监管人员紧张的局面,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区政府同意,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社会雇员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
(一)岗位职责:
协助茂南区司法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具有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0年11月至1997年11月出生的公民);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5至201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
2.报名地点: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2号会议室,即904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网上下载(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持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3张,以上各类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
三、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定,请密切留意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职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名次排序,按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并进行体检。体检及格者须填写政审表,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村(居)委会政治审查,并在政治审查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五、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茂南区司法局将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应确认已经与其他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根据单位工作需要,通过任期考核的人员方可续签,若不续签合同将视为自动解聘。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聘用人员享受茂南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
附件: 《茂名市茂南区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社会雇员报名表》
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南区司法局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