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下半年茂南区公安消防大队招收 合同制消防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贯彻公安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缓解我区消防警力不足现状,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大力招收社会优秀人才,推进我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现根据计划要求,结合茂名消防部队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茂南区公安消防大队计划于2015年下半年招收一批合同制消防员充实到有关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初中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士兵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茂南区公安消防大队公馆中队基层中队灭火战斗员:协助参与执勤值班任务,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共20名。
(三)福利待遇
1、人员经费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伙食费、社保、公用经费等。
2、基层中队灭火战斗员基本工资为每月1800元,包吃包住,月休6天,购买社保、意外险等。工资逐年递增100元,担任班长职务的工资增加100元,担任副班长职务的工资增加50元,包吃包住,月休6天,年休10天。购买社保、意外险等。
3、合同制消防员配发统一制作的工作证和制服。
4、合同制消防员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茂名市公安消防局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没有受过任何法纪政纪处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后到1997年8月出生的公民)。
3、男性,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其余均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公馆消防中队
联系人:吴奇 联系电话:13927547119
(三)报名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者镇一级的计生部门开具,未婚者也要提供本人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否则不得报名)、最高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5张,有专业技术技能的,应携带相关专业技术证书。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
三、招收程序
1、面试。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和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个人形象及举止仪表等。
2、体检。拟录用人员需进行上岗前的体检,体检标准除身高和视力外,其余项目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3、政审。应聘人员须填写《茂名市公安消防部队招收合同制消防员政治审查表》(到茂南区公安消防大队领取),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居委会政治审查,并在政治审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入职试用。拟聘人员需经3个月的试用期后(其中含岗前培训时间),参加岗位资格认证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正式录用为合同制消防员。
5、签订合同。茂南区公安消防大队将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被招录人员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应确认已经与其他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通过任期考核的人员方可续签,若不续签合同将视为自动解聘。拟聘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茂南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