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茂名)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5年茂名市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笔试已结束,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
(一)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各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若不足上述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请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5年7月20日至22日8:30-12:00,14:30-17:30到报考单位所在的区、县级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各区、县级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三)面试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
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4、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7、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15年8月3日至7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地点
茂名市职业训练中心(茂名市光华南路119号大院)。
三、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且不作任何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因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原因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的手机号码不变,以便联系。
5、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报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
6、请面试考生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下午13:30前,到达指定面试地点集合。各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场和交通线路,面试时必须带齐个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方可进入考场。
附件:1. 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