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基层退役军人专职服务人员公告
为切实解决我市基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能力不足问题,推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退役军人专职服务人员28名。现就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行良好,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基层公共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并熟悉相关政策,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精神,热爱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退役军人或退出现役消防员、毕业生、具备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者。
(二)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年龄条件: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2003年6月30日至1986年6月30日出生)。
(四)户籍条件:普宁市户籍人员,户籍确认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6、其他不适合从事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退役军人事务专职服务人员28名。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笔试、资格审核、体检,择优聘用,统筹安排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有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报考方法、报名时间和地点、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普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事秘书股(普宁市流沙北街道西园7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3楼),咨询电话:2218456。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时30-5:30)。
3、报名办法:
(1)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退伍证(转业证)、部队立功受奖证书、社工资格证,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大1寸相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须由本人提交《普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基层退役军人专职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1份。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写错误或信息虚假,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8日至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时30-5:30),由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
5、领取准考证地点:普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事秘书股(普宁市流沙北街道西园7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3楼),咨询电话:2218456。
(三)笔试
笔试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实施,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制卷、统一时间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公共文化基础知识和退役军人事务法规政策,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考务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有关单位实施。
笔试内容:公共文化基础知识80分,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政策20分,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综合文化基础知识及退役军人事务法规政策测试》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2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普宁市第三中学
成绩公布:成绩于笔试10天后在普宁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puning.gov.cn)公布。
(四)加分政策
报考者具有以下情况的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视具体情况给予加分,计算综合得分成绩:1、服满义务兵役军龄不足5年的(含5年)加1分;2、军龄5年以上的加2分;3、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军功的加1分;4、具备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者加1分。
说明:1、以上加分项军龄精确计算到月(以退役档案为准),不足半年的不计军龄,超过半年不足1年的按照1年军龄计算,不重复加分。2、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军功的只算1次加分,可在军龄、职业资格社会工作者加分的基础上再次加分。3、具备职业资格社会工作者的加分政策可在军龄、军功加分的基础上再次加分。
(五)资格审核
1、以综合得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28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退伍证(转业证)、立功受奖证书、社工资格证、准考证、揭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无犯罪记录证明,所有证件或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资格。第28名综合得分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学历高低(学历高的优先)、军龄长短(军龄长的优先)、立功受奖奖项(立功奖项等级高的优先)、社工资格等级(社工等级高的优先)予以确定。
2、资格审核过程产生的招聘缺额,在报考者中,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依次递补,补足资格审核对象。递补的对象出现综合得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学历高低(学历高的优先)、军龄时间(军龄长的优先)、立功受奖奖项(立功奖项等级高的优先)、社工资格等级(社工等级高的优先)予以确定。
3、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另行通知。
(六)体检
1、通过资格审核对象,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自行到市人民医院或华侨医院进行体检(详见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附件4《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招聘缺额,在报考考生中,以综合得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对象,补足体检对象。递补的对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学历高低(学历高的优先)、军龄时间(军龄长的优先)、立功受奖奖项(立功奖项等级高的优先)、社工资格等级(社工等级高的优先)予以确定。
(七)聘用
1、公示。经笔试、资格审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普宁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ning.gov.cn)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2、聘用。按照人尽其用、专业对口、就近就业的原则,所有拟聘用人员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筹安排到市、各乡镇街道、普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签订聘用协议。
3、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退役军人专职服务人员工作于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1、确定为聘用对象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聘用对象签订《普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聘用基层退役军人专职服务人员协议书》,聘用期为3年,每年签订一次。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协议。
2、工资及待遇:基层退役军人专职服务人员的工资为3000元/人/月,并按上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次年度工资增长标准,享受“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和用人单位职工的其他福利待遇。“五险一金”需要单位承担部分等经费,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年度向市财政局请拨,个人自负部分由聘用人员承担。
3、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每年终组织对基层退役军人专职服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次年工资增长标准。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按上年度薪酬的5%递增,连续二年优秀的按上年度薪酬的6%递增(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人数占总人数的15%以内),年度评为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基层退役军人专职服务人员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招聘、统一管理,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使用”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必须服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调剂和管理。聘用人员应认真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否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予以解聘。
五、组织纪律
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坚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考场考试作弊违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凡持假证件报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报请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举报电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218456。
六、本工作方案解释权属普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相关附件:
附件1:普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基层退役军人专职服务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普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基层退役军人专职服务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