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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江门台山市中小学进岭南师范学院现场招聘教师52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4-03-18      来源:市教育局-台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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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台山市中小学进岭南师范学院现场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2024年台山市中小学进岭南师范学院现场招聘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教师5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台山市中小学进岭南师范学院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不限”。
 
(一)“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社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须于报名首日(2024年3月21日,下同)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不限。含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截至报名首日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薪酬待遇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年龄须年满18周岁(即2006年3月20日以前出生)。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进行了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应聘者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2.应聘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者的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获“双学位”的应聘者,不能以第二专业报考。
 
3.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应聘者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4.应聘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三)其他要求
 
1.招聘公告所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和执业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和执业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3.2024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名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或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五年的。
 
(6)历年省专项招聘、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或台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报名办法
 
应聘者可登录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rlzyhshbzj/index.html)和台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jyj/zwgk/zfxxgkml/tzgg/),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9:00时至2024年3月29日17:00时。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kzp.bpo5156.com/(下同)。
 
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应聘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考生注册-->点击“我的报考”-->点击“正在招考”->选择岗位报名-->填写并上传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系统自动校核,资格初审通过-->完成报名-->打印《报名表》(须A4纸双面打印,现场审核须提交)。
 
(二)报名要求
 
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在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应聘者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还须注明在职在编或临聘人员)。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三)应聘者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取得国(境)外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有院系推荐意见,并加具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公章。成绩单需有就读院系加盖公章。
 
按专业相近规则报考的,应聘者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应聘者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设专业相近的意见材料、经就读院校或该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专业课程成绩单,以及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非按专业相近规则报考的,无需提供。
 
3.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招聘岗位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的,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者为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提交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或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岗位由报名系统自动校核。在报名期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聘者可以选择其他岗位报考。应聘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如有需要,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应聘者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号码错误或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现场资格审核
 
通过报名系统自动校核后,应聘者须于2024年3月29日14:00至18:00期间携带《报名表》、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前往岭南师范学院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取得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的应聘者还须携带《未取得教师资格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须出具委托书。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将于3月28日前在台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聘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将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单位发现应聘者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工作由台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应聘者均参加笔试和面试。
 
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社保卡、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应聘者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等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主要测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和综合能力等内容。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列为体检对象。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方式
 
应聘者以试讲+面谈形式进行面试。试讲时间10分钟,面谈时间5分钟。试讲内容由应聘者按照报考岗位学科自行准备,面试现场不提供PPT等电子教学设备。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列为体检对象。
 
(三)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笔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台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应聘者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七、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招聘人数,在应聘该岗位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从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台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招聘单位或台山市教育局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体检时,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现场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向招聘单位及台山市教育局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招聘单位及台山市教育局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工作一般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台山市教育局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由台山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或台山市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或报到后拒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招聘单位和台山市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监督管理及其他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审核考试、招聘政策、考试等事项咨询电话:台山市教育局0750—5502014(工作日服务时间:8:3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三)应聘者、招聘单位、台山市教育局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招聘政策咨询受理部门及电话: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5507608。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台山市教育局。
 
 
 
 
台山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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