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海宴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门卫(1名):
要求: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记录;沟通能力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海宴镇本地户籍,能自行解决住宿问题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的;
3.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被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ts5733558@126.com(邮件名称请注明“海宴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姓名”字样);现场报名人员将纸质报名材料交至海宴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镇政府四楼407室)。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9日17时30分止(以收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
(1)《海宴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
(3)身份证、学历证书;
(4)无犯罪证明。
(二)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环节人员。未进入考试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需自行前往海宴镇卫生院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
(六)公示。在镇政务公开栏对拟招聘对象进行5天公示。
(七)录取公布。公示期无异议,结束后,由党建工作办公室通知报到上班。
(八)签订合同。由镇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每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包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在岗期间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者违反有关管理制度,或者经考核评议不合格的,依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九)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海宴镇相关管理文件规定执行,由海宴镇人民政府统一交纳五险。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0-5733558
联系人:林俊宏
台山市海宴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