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门市江海区统计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具体岗位名称、岗位职责、招聘人数、要求条件和待遇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没有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3.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无不良嗜好;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如应聘者有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等)在本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或者在本单位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不得应聘本单位的岗位。
(二)专业、学历和学位要求
应聘人员应该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修读课程等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历证、学位证取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三)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至6月7日(自公告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自行前往江门市江海区统计局政务信息网(http://www.jianghai.gov.cn/bwbj/tjj/)下载并如实填写《江海区统计局普通雇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然后将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近期电子证件照等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总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招聘岗位+姓名”。
电子邮箱地址为:jhqtjj@jiangmen.gov.cn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0-3861172。
四、招聘程序
(一)初审和筛选。提倡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形式进行确认,未接到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二)考试。本次招聘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程序。
1.笔试
(1)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我单位将视情况延长该岗位的报名时间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按当场考试最高分的60%划定。
(3)如在江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下属相关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须提供单位购买社保记录),可享受笔试加分,每满2年可增加1分,最多可以加5分。
2.面试
(1)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体检人选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内,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考察、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组织政审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江门市江海区统计局政务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疫情防控须知
(一)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
(1)考前14天没有离开过江门市的考生,粤康码为绿码,持有考前(以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
(2)考前14天内市外来(返)江的考生(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江、有中风险地区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的来(返)江、有广泛社区传播疫情所在地市来(返)江、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市(盟、州,直辖市为区)旅居史来(返)江和上海市全域来(返)江人员除外)实施核酸检测“3天2检”,考前需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最后一检在考前48小时前,还须另外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
2.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考前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江、有中风险地区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的来(返)江、有广泛社区传播疫情所在地市来(返)江、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市(盟、州,直辖市为区)旅居史来(返)江和上海市全域来(返)江的人员;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1.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3.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2)考生在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防疫检查后进入考点。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3)在进入考点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粤康码备查。
(三)考试期间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等相关处置。
2.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签署《江门市江海区统计局招聘普通雇员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4),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2.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疫情防控要求可能会调整,请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城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江门市江海区统计局解释,报名及咨询电话:0750-3861172。
江门市江海区统计局
2022年5月30日
附件4:江门市江海区统计局招聘普通雇员疫情防控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