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统计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开人社〔2019〕108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平市统计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编外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和人民,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文字材料综合撰写和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4、统计、财务、会计、经济等相关专业毕业优先。
注:以下人员不得报名:(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年参加广东省组织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6)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10月2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方式:开平市统计局办公室(地址:开平市长沙光华路一号9楼,联系电话:0750—2268528)。
(三)报名提交资料:现场报名时须提交《开平市统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近期红底大1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四)报名应聘要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报考人员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
注:报考人员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有效。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根据岗位需求,考试为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六、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可依次替补人选。
七、聘用
考察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待遇: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面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公告由开平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甄小姐,联系电话:0750—2268528。
开平市统计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