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鹤山市司法局招聘合同制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公告
鹤山市司法局因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1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合同制行政复议法律助理(6名);
合同制行政复议书记员(6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
(一)合同制行政复议法律助理
1.接待来访当事人并进行释法答疑;
2.指导当事人提交申请材料;
3.做好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的相关衔接工作;
4.协助行政复议专职人员调查取证;
5.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等参考资料;
6.协助行政复议专职人员草拟行政复议文书;
7.协助行政复议专职人员开展调研等工作;
8.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
9.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合同制行政复议书记员
1.办理案件材料的接收、移交等手续;
2.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以及庭审的时间、地点、审理员名单等事项;
3.通知证人、鉴定人等庭审参与人出庭;
4.承担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5.检查开庭时庭审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庭审纪律;
6.负责案件审理的相关记录工作;
7.校对、印刷、送达行政复议文书;
8.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9.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聘任条件
(一)报考合同制行政复议法律助理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2. 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已通过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优先考虑;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二)报考合同制行政复议书记员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2. 全日制法律(法学)或中文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已通过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优先考虑;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资福利待遇
1.合同制行政复议法律助理,每月应发工资3400元,另结合实际计发节日补贴和年终绩效奖金,综合待遇约5.5万元/年(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
2. 合同制行政复议书记员,每月应发工资3400元,另结合实际计发节日补贴和年终绩效奖金,综合待遇约5.5万元/年(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
3.双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五、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笔试和面试择优聘用。有意者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上午9:00至2021年7月8日下午5:00。本次考试视疫情情况、报考人数等因素,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50-8883824,赖秀婷。
鹤山市司法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