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科员1名,经济检查局科员1名。
二、选调对象
江门市直、各区(市)和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满1年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法管理人员,下同)。江门市范围内中央和省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列为选调对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7年6月30日。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
(四)符合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历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以下等次记录的;
4.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的,或直系血亲、直系姻亲担任选调机关班子成员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起至7月28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监察科(江门市蓬江区东华二路7号9楼)
(三)现场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所需资料包含:
1.《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点击下载打印)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4.面试前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四)资格条件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获审核通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
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包括计划组织、调查研究、人际沟通、化解矛盾纠纷、公文写作能力等,以及岗位所需其他知识。
(二)考试方式。
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选调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地点和时间。
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须合格。面试结束后,按职位将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组织,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该职位考生名次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考察。考察不通过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结束后由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人选。
八、公示和转任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http://www.jmgs.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0-3167959;监督电话:0750-3333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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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