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从基层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公务员遴选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函〔2015〕645号)要求,现就本办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根据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笔试成绩,按照遴选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本次面试人选共9人,具体如下:
职位及代码 |
准考证号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科员 (211305) |
222130100204 |
22213010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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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3010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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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3010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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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3010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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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3010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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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3010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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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3010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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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30100127 |
二、资格复审
请面试人选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到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9号楼二楼小会议室(9201室)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的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推荐报考的书面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5年11月25 日(星期三)上午8:30
(二)地点: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9号楼五楼小会议室(9506室)
四、面试方式
参加面试人选通过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纳入遴选人选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入围面试人选持上述有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人选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依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抽签。未能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人选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四)面试开始后,面试人选在工作人员带领下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室面试。等待面试的人员统一在候考室静候,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严禁任何人向面试人选传递试题信息。
(五)面试人选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
(六)面试结束后,面试人选到候分室等候面试分数。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通知书回执,并领回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的本人物品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七)请各位入围面试人选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号码变更,请提前告知遴选单位(联系和咨询电话:0750-3273179、3273059)。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