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博罗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政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70次〔2020〕4号)和县政府批复的精神,决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政法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用工形式及条件
1、招聘岗位及用工形式
本次共招聘1名政法辅助人员,由劳务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县委政法委,从事政法辅助工作。
2、基本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用人单位派遣,无违纪违法记录。
(3)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法学专业。
(4)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退伍军人、有纪委、政法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薪酬待遇
政法辅助人员待遇参照县直部门一线工作岗位的标准执行,月薪2800元(包含个人需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部分),工资经费由县政府纳入财政承担,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如下:报名→资格审查→发布考试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由公告发布之日期至2022年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5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地点:有意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委政法委队伍建设指导股(博罗县罗阳街道博惠路157号博罗县综治中心2楼201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52-6630609,联系人:黄艳玲。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报名表(见文末附件)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相片3张。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政法委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并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三)发布考试通知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并在县委政法委网站http://www.boluo.gov.cn/dqbm/xwzfw/发布考试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县委政法委队伍建设指导股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超过该岗位招聘职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考试时间和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考生须知”的要求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笔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县委政法委公告。
2.考试方式和范围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是否与招考岗位业务相适应,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统计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构成。
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1)笔试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县委政法委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计分数。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委政法委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4)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人选。
(五)补录
因客观原因,如果招聘岗位出现空缺,为满足工作需要,可在现有报考的岗位人员中进行补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补录。
(六)体检
由县委政法委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从事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予录用,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县委政法委支付。
(七)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办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4、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公示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县委政法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聘用及管理
经考察合格人员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派遣,如不服从,则视为放弃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政法辅助人员聘用期限为3年。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
四、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方案由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博罗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