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治安队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街道办事处拟考核招聘治安队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治安队员;
(二)人数:7名;
(三)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
4.大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可以放宽到高中或者中专。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公务员或曾被各级政府招录又被开除、辞退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聘用单位认为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由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牵头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可提前下载并填写《水口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治安队员报名表》2份(附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同时提交电子版),于2021年12月30日- 2021年1月4日(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到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德政路1号四楼416组织人事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52-2312413。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需考生本人领取,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全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100)、面试(满分100)。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以及举止仪表等综合能力。合格线为60分。
按报考单位招聘岗位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报考人数≤招考职位数,考试按实际报考人数如常进行。
(四)体检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对作弊、造假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予以淘汰,按照考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
根据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结果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街道频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水口街道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薪酬待遇
按街道编外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资料和范围。
(二)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核贯彻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水口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