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120急救指挥中心救护车司机公告
根据《龙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暂行办法》,龙门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120急救指挥中心救护车司机,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计划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9名,岗位名称为龙门县120急救指挥中心网络医院救护车司机,具体用人单位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二、岗位职责
服从本单位及县急救指挥中心调度出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行驶;协助、配合医务人员完成院前救护工作;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清洗消毒工作;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备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资格,五年以上驾龄,没有发生过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六)年龄在18-40周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学历、驾龄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报名首日。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应岗位设定的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五个工作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8日共2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龙门县新兴路5号县卫健局四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752-7789501。
报考人员需要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龙门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
5.交警大队出具的本人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证明。
6.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三)资格审查
由龙门县卫生健康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和登记,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领取准考证
由龙门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制作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驾驶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驾驶技能测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驾驶技能测试、面试和体检。
六、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进入考试。考试采取驾驶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驾驶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驾驶技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救护车驾驶技术能力,应变应急能力等。
1.驾驶技能测试由县卫生健康局委托第三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凭准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驾驶技术能力测试。未按时参加驾驶技术能力测试作自动放弃处理。
3.在考生驾驶技能测试分数中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4.驾驶技能测试成绩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沟通能力、责任感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告。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
3.考试总成绩=驾驶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告。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实施。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时,可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由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
十、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入围所报考岗位的考生,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空缺岗位总量内,按照人岗相适、高分先选、双向选择的原则调剂使用,对不服从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实施。
十一、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工作人员和考生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考生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粤康码绿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且佩戴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并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
(二)考试当天,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上述要求均符合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密切关注惠州市疫情防控要求。
十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公告由龙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驾驶技能测试、面试和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附件1:龙门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龙门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120急救指挥中心救护车司机岗位计划表.xlsx
龙门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