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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惠州惠城区公路事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5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1-12-03      来源:惠城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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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公路事务中心2021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决策部署,根据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农水局《关于印发〈惠城区开发2021年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城人社通〔2021〕18号)部署要求,经区人社局同意,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将我中心2021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共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5个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脱贫人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2021年惠城区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用人单位自主招聘、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14日(周六日不接受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公路事务中心三楼综合部人事办(惠州市惠城区鳄湖路24号)。

3、报名时需提供一下材料: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及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照和《惠城区2021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到我单位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的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自主招聘(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

资格审查通过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招募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体检与公示(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用人单位组织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22年1月组织聘用人员上岗。

(四)聘用及管理

1.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每年一签,一式3份,由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各持1份,1份报送至区人社局备案。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的,用人单位应于人员退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人社局报备。

2.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为3年,严格执行三年到期退出机制。三年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聘用协议。三年到期后,若单位继续留用,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不再享受由就业补助资金支付的各项补贴。

3.公益性岗位管理实行“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定岗位职责,制定并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严禁空岗、替岗等违规现象发生。

五、资金保障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改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规定,实施公益性岗位援助,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补贴资金来源和额度列入中央、省和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六、报名咨询

惠州市惠城区公路事务中心三楼综合部人事办

电话:0752-2678117

惠州市惠城区公路事务中心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1.2021年惠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doc

2.惠城区2021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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