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大亚湾区委教育工委2021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根据《关于加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费保障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当前教育工委党建工作形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党建指导员2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9日后出生)。
3.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处理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6.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7.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二、薪酬待遇
经考试合格录用者,按照编外人员进行管理,参照上年大亚湾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4154元/年(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差异化绩效奖励。
三、组织程序
1.发布公告→2.现场报名→3.访谈考核→4.发布面试公告→5.制发准考证→6.组织面试→7.组织体检→8.考察→9.公示与录用。
(一)发布公告
由大亚湾区宣教局适时制作招聘公告在区宣教局门户网站。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4日至2021年12月5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考生需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报名,务必认真、准确填写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审核以现场报名资料为依据),超过报名时间或报名信息不合格者,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不再提供补交或修改机会。
3.报名地址:澳头第一小学红树林分校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中国外(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大亚湾区委教育工委2021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附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
(4)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访谈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审核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访谈考核以审核组评分为依据,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简历、个别电话访谈等办法,对考生学历、学位、专业、相关经验、素质能力等条件进行评分,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各级党报党刊中发表过优秀文章、有丰富从事党建工作经验、工作内容吻合等考生优先。各岗位从评分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高于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四)发布面试公告
由区宣教局在区宣教局门户网站发布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名单。
(五)制发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17日
地点:澳头第一小学红树林分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的准考证由区宣教局制作并于面试的前一天在报名点现场发放,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名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以区宣教局门户网站公告为准;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代领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重要证件,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组织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党建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试分数,并在成绩单上签名确认。每名面试人选的面试时间一般为15分钟,同时按有关规定组成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得少于5人。
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在后续招聘程序中因自愿放弃或发现影响录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组织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宣教局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安排由区宣教局提前3天在区宣教局门户网站发布。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区宣教局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结束后,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成员签名,并经招聘单位审核盖章。
考察中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九)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人员。拟录人员名单由区宣教局在区宣教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监督保障
区委组织部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咨询电话:0752-5562932);区保密部门对招聘考试工作进行保密指导。
(二)实行回避制度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139号)第28条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凡存在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有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岗位;从事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违反回避规定要求的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其它相关事项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大亚湾区委教育工委2021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
4.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60天内未能配合区宣教局办完录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录用,空缺岗位由大亚湾区委教育工委择优补录。
6.除公告具体说明外,所有截止日期计算均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四)疫情防控
所有考生须从考前14天起,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1.下列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①“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②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
③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
④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本公告由大亚湾区委教育工委2021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62637
大亚湾区委教育工委2021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大亚湾区委教育工委2021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