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龙门县龙田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市组通〔2021〕31号)有关要求,加强镇村干部队伍储备工作,龙门县龙田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党建联络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县内外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中共党员。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处理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或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
7.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1.经考试合格录用者,试用期3个月,按镇编外聘用制人员选拔管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1000元及以上学历补贴。
2.本次招聘不涉及编制,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接收人事档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材料
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提出报名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龙田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中共党员证明和无违纪证明(需由报考人员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审核并加盖公章);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及电子版;
6.个人征信报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11月11日,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的地点为龙门县环城北路33号龙田镇人民政府党建办(非工作时间不接受报名)。
2.联系电话:0752-7881177。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龙田镇党建办统一组织笔试并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准考证,考生凭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的领取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本人确无时间领取的,可委托他人领取。代领人须凭本人及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和电话方式通知为准。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合格人数不足,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由龙田镇党建办统一组织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最终名次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2.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招聘公告由龙田镇党建办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1年龙门县龙田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报名表.docx
中共龙门县龙田镇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