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龙门县龙江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加强镇村干部队伍储备工作,切实把人才凝聚起来,龙门县龙江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建联络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县内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共3名,作为乡镇干部的储备人选。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4.中共党员;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的优先考虑);
7.具有龙门县户籍;
8.无违法犯罪记录;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处理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
6.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1.经考试合格录用者,试用期3个月,按镇编外聘用制人员选拔管理,薪酬待遇不低于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2.本次招聘不涉及编制,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接收人事档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材料
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提出报名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龙江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无犯罪证明、党员证明;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5.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接受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龙江镇党建办组织。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1日,报名地点为龙门县龙江镇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党建办公室,联系方式:0752-7330911。
2.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情况,从高分至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2.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招聘公告由龙江镇党建办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龙门县龙江镇委员会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