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2021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博罗县工作实际,现将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共公开招聘40个兜底类公益性岗位,58个巩固脱贫类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分两类岗位,岗位招聘对象分别是:
(一)兜底类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就业困难人员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脱贫人口;
(二)巩固脱贫类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建档立卡脱贫户有劳动能力和2021年已录入系统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三、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不低于惠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以各用人单位解释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2021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兜底类公益性岗位情况表》(附件1)和《2021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巩固脱贫成果公益性岗位情况表》(附件2);
(四)本县户籍的脱贫人口和就业困难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招聘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10日(五个工作日,周六日不接受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报考人员按岗位表(附件1和附件2)上每个岗位对应的报名地址报名。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属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照片和《博罗县2021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3)到所报考岗位单位报名地点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自主招聘(具体时间由各用人单位确定)。
资格审查通过的,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统一组织面试,按面试评分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
(三)体检及公示。
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合格后,由各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管理。
1.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的,用人单位应于人员退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人社局报备。
2.公益性岗位管理实行“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定岗位职责,制定并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严禁空岗、替岗等违规现象发生。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咨询
罗阳街道办事处 0752-6266320
福田镇人民政府 0752-6889799
龙华镇人民政府 0752-6898083
龙溪街道办事处 0752-6672131
石坝镇人民政府 0752-6160474
湖镇镇人民政府 0752-6657252
杨村镇人民政府 0752-5899233
柏塘镇人民政府 0752-6330738
麻陂镇人民政府 0752-6132538
泰美镇人民政府 0752-6607641
横河镇人民政府 0752-6381875
观音阁镇人民政府 0752-6230169
公庄镇人民政府 0752-6115702
杨侨镇人民政府 0752-6690210
罗浮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0752-6668801
附件:
1.2021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兜底类公益性岗位情况表.xls
2.2021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巩固脱贫成果公益性岗位情况表.xls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