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民政局所属市救灾物资仓储站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惠州市救灾物资仓储站是惠州市民政局代管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保管政府储备的救灾物资,承担救灾、扶贫物资的接收、管理、运送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年龄、资历和学历学位等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详见《惠州市民局所属市救灾物资仓储站2021年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在试用期内或最低服务期内的;曾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签定聘用合同,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持以下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原件验证后立即退还本人;
3.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
4.有单位的提供现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附件3);
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复印,所有复印件由本人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确认。
(二)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7日至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惠州市民政局人事科(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鳄湖路9号市民政大楼人事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2808798。
(四)资格审查
经惠州市民政局根据报名人员现场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五)注意事项。
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相关规定;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等,不指定考试用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三)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员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为百分制,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最终总成绩。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民政局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若体检结果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未列明的情况,则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由惠州市民政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三)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时,将按规定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八、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惠州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市民政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惠州市民政局人事科:0752-2808798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鳄湖路9号市民政大楼
惠州市民政局网站网址:http://mzj.huizhou.gov.cn/
(二)监督电话
1.市纪委监委派驻惠州市发改局纪检监察组:0752-2892711。
2.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
十一、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惠州市民政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在笔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所选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1:惠州市民政局所属市救灾物资仓储站2021年公开招聘职位表.doc
惠州市民政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