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恺高新区2021年第二次补充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公告
根据《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仲恺高新区建立健全园区、镇(街道)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惠仲委办函〔2016〕31号)规定,全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共86名。现惠环街道办空缺3名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沥林镇空缺1名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和工作职责
(一)招聘对象: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具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3.对具有2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工作经验者,学历条件可放宽至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
4.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本市户籍人口;
6.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21年8月16日止);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进入考察阶段的拟聘人员需提供县(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3个月内>);
8.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工作职责: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主要承担所在辖区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为:
1.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
2.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负责协助采集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协助各园区、镇(街道)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账的工作;
3.协助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三、岗位要求及职数
仲恺高新区2021年第二次补充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职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招聘公告。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职数及报名条件在区安监分局网站上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于2021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带齐下列材料到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13楼1322室接受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1.填写好的《仲恺高新区2021年第二次补充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贴好相片,见附件2);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与报名表同底大一寸彩照1张;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证明条件,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
五、考试程序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考试按资格审查合格的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业务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仲恺高新区安监分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合格人数不足,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主要测评报考者综合素质、口头沟通和表达能力以及所报岗位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并在仲恺高新区安监分局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拟聘人员公示
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局网站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选。正式聘用人员应在3天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不递补人员。
八、聘用手续、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为受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采用劳动合同制的用工方式,所属镇(街道)管理机构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所招聘的专职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工资待遇标准每月4527元(包括五险一金)。
九、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安全监管局仲恺高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2—3271388
投诉电话:12388—8
附件:
1.仲恺高新区2021年第二次补充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职位表.xls
2.仲恺高新区2021年第二次补充招聘专职安全员报名表.doc
惠州市安全监管局仲恺高新区分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