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汝湖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和专职辅警(治安员)通告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及进一步加强治安防控工作,保证社会面的控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我镇拟招聘党建联络员3名,专职辅警(治安员)6名。按照《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序号 |
招聘岗位 名称 |
岗位 代码 |
招聘 人数 |
学历及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党建联络员 |
001 |
3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不限专业 |
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 |
中共党员。 |
2 |
专职辅警(治安员) |
002 |
6 |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
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 |
限男性。 |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薪酬待遇
参照汝湖镇编外人员待遇执行,薪酬待遇标准,由汝湖镇人民政府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适时做出调整。
报考上述岗位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可提前下载并填写《汝湖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1),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明、从业年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于2021年6月28日-30日(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到惠城区汝湖镇兴湖一路汝湖镇人民政府4楼组织人事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52-2796530。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需考生本人领取。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100)、面试(满分100)。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1:3时,考试如期进行。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围绕日常工作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等设计考题。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举止仪表等综合能力。
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体检
1.按招聘岗位职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如职位数大于体检对象人数的,按实际体检对象人数进行体检。
2.体检由汝湖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政审
政审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为考察人选的应聘者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招聘对象,在惠城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镇频道)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过考试、体检合格者,在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如因人选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试用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资料。
(二)资格审核贯彻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汝湖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惠城区汝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