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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务员考试
惠州博罗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2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0-11-17      来源: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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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建设,增加公安机关辅助执法力量,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决议和《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博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博罗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1类,男性11名,拟安排到巡警大队工作;

  岗位2类,男性27名,拟安排到特警中队工作;

  岗位3类,男性3名,拟安排到情报大队从事网络维护、通信保障等工作;

  岗位4类,男性61名,拟安排到罗阳街道辖区公安机关工作。

  报考人员必须承诺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安排。

  三、招聘对象要求。

  (一)岗位1类要求:

  学历大专以上,年龄要求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要求男168cm以上。

  (二)岗位2类要求:

  学历高中、中专以上,必须是退伍军人、武术院校或体育院校毕业生,年龄要求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要求男168cm以上。

  (三)岗位3类要求:

  学历大专以上,专业为计算机类或电子信息类。

  年龄要求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要求男168cm以上,退伍军人身高可适当放宽。

  精通计算机技术实务运用,具有通信、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水平考试的高、中、初级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者,在通信、计算机相关岗位从事工作一年以上的优先。

  (四)岗位4类要求:

  学历大专以上;年龄要求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要求男168cm以上。

  (五)退伍军人报考的,可适当放宽身高、学历要求。

  四、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政治上坚定可靠,品行端正,清正廉洁,热爱公安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体能良好,岗位1、2类双眼裸眼视力5.0以上,岗位3、4类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及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符合聘用相关规定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有犯罪记录的;被处治安拘留等处罚的;有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过、未查清的。

  7.有信用不良记录、经查证诚信不端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一)岗位1类参照现有巡警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3100元/月/人(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发放绩效考核奖金。

  (二)岗位2类按照现有特警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3300元/月/人(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发放绩效考核奖金。

  (三)岗位3类参照现有普通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2800元/月/人(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实行绩效考核管理,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发放绩效考核奖金(2600-3000元)。

  (四)岗位4类参照现有普通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2800元/月/人(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发放绩效考核奖金。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博罗县公安局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公告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招聘程序结束止。

  (二)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星期三)至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点:博罗县公安事务保障中心(博罗县罗阳街道北门路88号)。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在博罗县公安局网站下载、填报《博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2份);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

  4.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慎重选择岗位分类报名,一经报名不再更改报考岗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要有相应学历、学位及其它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按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各种证件进行比对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由博罗县公安局政工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报名资料确认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五)领取准考证。

  由博罗县公安局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发放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六)考试。

  包括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试总成绩划定入围分数线。考试总成绩=(笔试原始分+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优先次序、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计算机网络无纸化考试的形式进行,实时公布成绩;要求笔试原始分达到60分以上。笔试内容范围见附件,资料中的参考答案仅供参考。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由博罗县公安局公布。

  2.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要签署《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由博罗县公安局通知。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县公安局。县公安局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由博罗县公安局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由博罗县公安局在考试总成绩划定入围分数线,在入围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如达不到规定的等额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组织体检。

  2.组织体检。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实施,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3.考察。县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并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博罗县公安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博罗县公安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博罗县公安局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在博罗县公安局见习工作的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公安院校毕业生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不重叠加分。

  (二)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由博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博罗县公安局政工室6622443。




  博罗县公安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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