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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广州市南沙区委党校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4-08-08      来源:南沙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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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党校普通辅助类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择优雇用、纪检监督。按照制定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测评(含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辅助类编外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3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学历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招录专业如下(参照附件2《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党校2024年考试录用编外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本科层次:法学类(B0301)、政治学类(B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类(B0305)、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新闻传播学类(B0503)、管理科学与工程类(B1201)、工商管理类(B1202)、公共管理类(B1204);
 
研究生层次:法学(A0301)、政治学(A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A0305)、中国语言文学(A0501)、新闻传播学(A0503)、管理科学与工程(A1201)、工商管理(A1202)、公共管理(A1204)。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8:00至2024年8月20日24:00止,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至nsdzhy_dx@gz.gov.cn邮箱,报名邮件主题及报名表文件以“姓名+专业+手机号”命名。我单位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并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单位发邮件提出并说明原因。
 
五、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3:1(含3: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小于上述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中共党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如有)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察。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政审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按要求核查工作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就业创业-招聘信息”上公示,拟聘用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用人员政治考核、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试用期不合格的。
 
九、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南沙区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李小姐,020-8498745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党校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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