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育学院公开选拔部分中层干部的公告
广州体育学院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市中心,是华南地区唯一独立建制的体育高等学府,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学校中层正职(含参照管理)干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职数、选拔范围
(一)此次公开选拔学校中层正职5个职位。
1.广州体育学院财务处处长1名;
2.广州体育学院足球学院院长1名;
3.广州体育学院武术学院院长1名;
4.广州体育学院图书馆馆长1名;
5.广州体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1名。
(二)选拔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参加选拔人员身份应为全国党政机关、群团机构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
财务处处长、足球学院院长、武术学院院长、图书馆馆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等职位应为现任管理岗五级(含专业技术岗参照管理岗五级管理)或现任管理岗六级(含专业技术岗位参照管理岗六级管理)职务任满2年以上人员。
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身份应为党政机关、群团机构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各岗位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等要求详见《广州体育学院公开选拔部分中层干部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开除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8.除特殊岗位需要外,本人、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9.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三、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公开选拔程序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与公示、讨论决定、试用和任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长期有效,直到岗位确定人员为止。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公开选拔人员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zzb1585@gzsport.edu.cn,压缩文件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岗位名称+姓名”。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广州体育学院公开选拔部分中层干部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报名登记表一般应由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扫描后以PDF格式作为附件提交。
(2)《广州体育学院公开选拔部分中层干部资格审查表》(附件3)填写完成扫描后以PDF格式作为附件提交。
(3)其他材料严格按照下列顺序整理到一个文档(Word或Pdf格式)作为附件提交,材料包括:①身份证正反面;②毕业证书(学历证书);③学位证书;④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⑤个人简历(首页务必写清楚自己的专业名称);⑥任职文件;⑦选拔岗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提供党员证明材料;⑧选拔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参加公开选拔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者,均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由学校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初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考试、选拔录用资格。
(二)考试
形式与内容。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是采取线上网络远程方式还是线下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将视情况而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政治素质、政治理论、政治能力,特别是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在专业能力、专业水平、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等。
(三)体检与确定考察对象
1.体检。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学校党委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体检按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进行。
2.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由广州体育学院组成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等方法,全面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4)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除特殊岗位需要外,本人、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四)任前公示
拟任人员确定后,在广州体育学院校内和考察对象原任职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五)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人事调动和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并提出免职意见。
四、其他
(一)确定年龄、任职等计算截止时间以确定报名者考试资格的时间进行计算。出生日期以干部人事档案核查结果为准。本公告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二)公开选拔工作由广州体育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三)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广州体育学院门户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公开选拔工作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广州体育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州体育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268号广州体育学院
邮政编码:510500
咨询电话:020-38026002(党委组织部)
020-38025555(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0-38026838(纪检监察室)
020-38026001(党委组织部)
报名提交材料联系电子邮箱:zzb1585@gzsport.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zspor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