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华乐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华乐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35周岁以下(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财务、工程管理、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能熟练操作办公系列软件,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吃苦耐劳,事业心责任感强。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越秀区环市东路淘金坑66-68号(侨福苑)一楼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三)联系人:高先生、贺小姐,联系电话:020-83575660。
(四)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将附件表格《越秀区华乐街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打印并填写完整后,亲临现场报名。
(五)应聘者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居民户口本 (首页及本人页);2、居民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明;4、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三、录用办法
1、考试形式:通过面试综合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计算机系统办公应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通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在符合体检资质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
2、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其他应聘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进行体检。
3、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综合素质考评、体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2、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工资待遇:薪酬待遇参照越秀区街道辅助人员经费管理相关标准执行,其他管理办法按照华乐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1、应聘人员面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华乐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越秀区人民政府华乐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