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穗东街道党建指导员、专职组织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基层党建建设,我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和专职组织员各1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说明
党建指导员1人,专职组织员1名,主要负责基层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
3.中共正式党员,其中报考党建指导员需具有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党建专职组织员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社保清单和最新劳动合同)。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证,专业不限,有基层党务工作经验优先;
5.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4日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6.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7月14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4日至7月2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名者把《黄埔区穗东街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小一寸证件照片、党员证明(2022年开具,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等信息)等扫描件发送到邮箱sdjzzb1@gdd.gov.cn,详细请咨询020-82066496。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报考党建指导员的还需提供社保清单和最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等相关材料。
四、录用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二)面试
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将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人员1:1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并通知其本人自行选择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违法违纪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待遇和管理
本次招聘采取“一考双录”的方式,按照综合成绩以及审核资格条件排名,第一名聘用为党建指导员,经双方商定后,街道可按照成绩高低将第二名录用为组织员,若出现前一名放弃考录资格的情况,可按照审核资格条件依次分别递补。按照《黄埔区委组织部 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黄埔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基层党建工作队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行管理。录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若服务期限低于一年,两年内不能报考我街所有岗位。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