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公开招聘雇员(协管员)的公告
为做好街道各项服务管理工作,我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人数与岗位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协管员)6名,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由街道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日以后出生);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有比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热爱基层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7日-28日,上午9:00至下午5: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要求:考生须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压缩文件包,发至指定邮箱:pzzuzhiban@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应聘琶洲街雇员(协管员)-姓名,附件:上传以姓名命名的材料压缩包,具体如下: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位)证书、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工作证明或失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填写《琶洲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4.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登记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综合考虑疫情防控等各种因素后,再另行通知。现阶段采取线上招聘形式开展,如疫情防控要求有所调整,可开展线下考试时,视报名人数,分场地有序组织考试。以邮件(或短信)通知为准,考生接到邮件(或短信)后需确认是否参加笔试,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视为不参加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2.面试形式: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3.考试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4:6的比例计算总得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邮件或短信发送至考生,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出示48小时广州市内核酸结果阴性证明、粤康码、行程码及报名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存在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三)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广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与聘用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组织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协管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防疫要求
如疫情防控要求有所调整,考生参加线下笔试、面试及资格审查的特别提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线下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无粤康码或粤康码为黄码或红码者;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广州市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 温计再次测量仍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四、岗位和待遇
待遇标准按区、街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琶洲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