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需要,根据荔湾区关于招聘机关雇员的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雇员1名。有关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6月30日;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6.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2。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时间:2022年6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荔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2号)。报名当天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咨询电话:020-81375469。
4、资格审查:报名当天,报考对象需携带报名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居民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证明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大一寸彩照1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若符合招聘资格人数超过2人(含2人),将组织面试,择优录用;若符合招聘资格人数仅1人时,可直接安排体检及组织考察环节。资格审查结果拟于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在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拟于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在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面试内容:考察考生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的最后得分。
3、面试考官:5人,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安排。
4、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排名。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决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生各环节成绩均相同,需增加岗位匹配性测试环节,选取岗位匹配性测试成绩的第1名为体检人员。
体检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复查者在一个月内得不出合格结论的,或放弃体检的,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进行。主要调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若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则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荔湾区人大办考察小组负责。
(五)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考察合格的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广州荔湾网站(http://www.lw.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荔湾区人大办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六)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岗位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执行荔湾区同类机关单位雇员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和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
1.广州市荔湾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22年度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
2.广州市荔湾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22年度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
广州市荔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