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南沙区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就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行政辅助类编外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社会人员,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4月28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岗位所需条件
1.报考年龄为18至28周岁(即1993年4月28日至2004年4月27日期间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汉语言文学专业,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曾在我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约行为未满2年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咨询电话
1.报名方式:招考公告在“南沙区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招聘”栏目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经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打包发至nsdzhy_bwb@gz.gov.cn邮箱(文件名:考生姓名+联系手机号码),我办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7日下午17时止,以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3.咨询电话:020-39053236。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体检。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单位提出并说明原因。
5.我单位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经确认后将通过邮件形式向符合资格的考生发布笔试和面试通知。
五、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因疫情防控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面试。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相应的比例,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别排名先后顺序,则加考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另行安排。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网站“南沙区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