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海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的公告
广州航海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广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海事本科院校,为非营利性教育事业单位。广州航海学院地处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广州,校园面积68万多平方米,现有两个校区,其中黄埔校区毗邻闻名世界的黄埔军校,琶洲校区坐落于“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溯源地广州黄埔古港。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部分二级学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海运学院院长1名
(二)港口与航运管理学院院长1名
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招聘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第八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上一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正高职称,专业对口,具有丰富的高校工作经历或很强的行业背景;
3.开拓创新意识强,工作思路清晰,具备开展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等所需要的组织能力、管理水平和专业知识及团队合作精神。有相关行政管理经验,一般应有担任重要科研机构负责人或本科院校相关学院、系、研究所负责人的任职经历(或相当职务任职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开除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8.除特殊岗位需要外,本人、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9.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三、招聘程序及有关要求
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与公示、讨论决定、试用和任用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5月5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hhrscsz@163.com,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岗位名称+姓名”。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广州航海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报名表》(附件1,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2)《广州航海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资格审查表》(附件2)。
(3)其他材料严格按照下列顺序整理到一个文档(Word或Pdf格式)作为附件提交,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②个人学习工作简历(含近5年教学科研成果清单和3-5篇代表作、近5年担任的行政职务、主要学术兼职及管理工作情况、应聘工作思路与预期目标等)。
以上材料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查验。参加公开招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者,均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广州航海学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初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面试、招聘录用资格。
(二)面试
1.形式与内容。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组织实施,视疫情情况采取线上网络远程方式或线下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测试两方面内容:一是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政治素质、政治理论、政治能力,特别是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应试者在专业能力、专业水平、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最终成绩。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广州航海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确定考察对象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按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需提供应聘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由学校党委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由广州航海学院组成考察组依据招聘任用条件和职务的职责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等方法,全面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4)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除特殊岗位需要外,本人、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四)任前公示
拟任人员确定后,在广州航海学院门户网站和考察对象原任职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五)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人事调动和任职手续。涉及提拔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四、其他
(一)确定年龄、工龄、任职时间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出生日期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核查结果为准。本公告所称的“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二)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广州航海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广州航海学院门户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公开招聘工作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广州航海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州航海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广州航海学院
邮政编码:510725
咨询电话:020-32081021(人事处 全老师)
020-32086964(党委组织部 周老师 朱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20-32083021(纪检监察室)
报名提交材料联系电子邮箱:hhrscsz@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zmtu.edu.cn/
广州航海学院
2022年4月21日
附件1:广州航海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报名表.doc
附件2:广州航海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资格审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