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长洲街道公开遴选社区监察站站长公告
为加强我街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现公开遴选社区监察站站长1名,主要负责监督社区组织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道德操守等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遴选范围、岗位、数量
本次面向广州市各区镇(街)现有优秀合同聘用人员、党建指导员、村(社区)专职人员、社区专职党建组织员公开遴选社区监察站站长1名。
三、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学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委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镇(街)合同聘用人员、党建指导员须在镇(街)工作3年以上(含3年),相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村(社区)专职人员、社区专职党建组织员须在镇(街)工作2年以上(含2年),相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经历视同为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广州市户籍;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6.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2004年4月19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9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热爱村(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9.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纪检监察办公室在黄埔区信息网(http://www.hp.gov.cn/)发布电子版公告,同时,在街道公告栏张贴纸质遴选公告。
(二)组织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若报名人数不足开考人数比例3:1,则报名时间顺延)。
报名地点:长洲街道办事处四楼纪检监察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洲街金洲北路567号401)。
联系人:吴紫烟,联系电话:82205315。
2.报名须提交材料
考生携带本人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参加报名,并同时填写《黄埔区长洲街道监察站站长遴选报名登记表》。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上述报名表,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并由应聘者本人确认签名。如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达到相应职位遴选人数的1:3比例以上。未达到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长洲街道办事处公告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报考者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纪检监察、三资管理、财务会计等基本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具体考试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短信通知,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布。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资格复审人选。遴选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人数进行。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参加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盖章原件)。
4.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相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盖章原件)。
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由相应镇(街)一级或镇(街)具体用人部门科室、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遴选人员资格。
资格复审时,可开展面谈,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工作期间表现。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六)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遴选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有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将通过短信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面试。
(七)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比40%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比60%确定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分数、面试成绩分数、总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予以确认。如条件仍相同,再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另行组织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八)组织体检
体检对象按计划遴选人数依考生总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
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首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安排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定为考察对象,复检次数最多不得超过2次。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人选开展综合考察,到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由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提供其政治鉴定材料、廉政审查材料、信访举报核查情况和个人现实表现等材料。
因考察对象人选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不符合岗位需求、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录用及待遇
经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信息网(http://www.hp.gov.cn/)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线索清晰、真实署名的信访举报,将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工作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1年,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社区监察站站长参照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正职待遇计发薪酬,按照考核情况发放一定额度的绩效奖金,并按有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十一)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拟聘用公示结束之日算起)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防在遴选工作中打探消息、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严禁篡改档案、考试作弊,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坚持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对遴选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本次公开遴选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参加遴选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现场报名、笔试、面试时,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均不得参加报名。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通过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8220531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1-2:黄埔区长洲街道监察站站长遴选报名登记表及流行病学调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