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拟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岗位职责
招聘职位4个,共5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广州市户籍优先。
5、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薪酬制度执行,按国家规定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1日-4月15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按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发至邮箱:lwqtdkfs@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名称-考生姓名,如“综合文秘岗-张三”。附件中所有文件均以“应聘岗位名称-考生姓名”开头。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提供本人证件照、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面试后,需将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连同计生证明,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入党时间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纸质版一同上交。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2、如已考取相应工作专业资格证的,在报名时一同提供扫描件,在入职后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体检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审核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以上才进行面试。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初审由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综合部组织实施,并通知考生参加考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将在面试前进行笔试(预计30分钟),考试内容主要为政治经济理论、常识、公文写作和岗位要求相关的业务知识等。
(二)时间及地点
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考生,时间、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三)其他
依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成绩相同,则按照相关规定增加复面。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二)体检指定在广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且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可以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提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将及时组织核查处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实行试用期。
七、注意事项
(一)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二)报名咨询电话:020-81598623;监督部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20-81935346。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综合部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公开招聘临聘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2: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临聘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
2022年4月7日